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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检察院:四项举措提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水平
作者:70 发布于:2013-12-03 11:02
今年以来,宜阳县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精神要求, 不断完善查询方式和服务内容,采取四项举措有效提高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水平。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0余次,有效地保障了政府投资安全。
一是规范数据录入,细化查询工作规定。该院专门成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小组,要求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与公诉、自侦部门加强沟通联系, 公诉部门在收到人民法院已生效判决书和裁定书及公诉部门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将法律文书复印件移送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自侦部门在案件侦查终结一个月内,将案件相关信息移送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由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行贿犯罪档案电子信息库,确保信息录入准确、及时、全面。同时该院结合当地实际,对查询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范围、流程,保证了查询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查询结果权威。该院要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相关工作规定进行,严密审核申请查询资料、细致录入查询条件、准确执行查询过程、慎重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同时,针对查询结果的使用和效果缺乏跟踪、查询结果执行力不强的问题,该院提出明确要求,无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在资格审查时将做不合格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查询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强制力。
三是创新服务形式, 确保查询工作及时高效。该院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作为服务窗口,对涉及水利、交通、公路、林业、教育等民生领域工程或重点建设项目,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绿色通道”, 对材料齐全的查询人,均做到当天受理,当天查询,当天告知查询结果,确保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查询并告知查询结果,节假日照常开展查询受理工作,避免延误查询人投标期限等情况的发生。 另外,为防止查询人员因公出差等耽误查询,选配好专职负责查询人员和兼职查询人员,确保随时为查询人员提供服务。
四是完善沟通机制,推动查询工作纵深开展。该院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召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人员由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局、国土局、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招投标办公室以及工程建设单位相关领导组成。重点分析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现状和问题,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工作措施,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深入开展。(郭永梅 李晓卫)